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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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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3号建议

答复的函

郭世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资源保护和要素保障工作,积极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特别是2020618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明确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用地。

一是强化重点乡镇规划引领。2021年优先开展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等一批重点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各地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优化乡镇国土空间布局。对照落实“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用地”的要求,加强乡村产业发展有关内容的规划研究,在规划中加强产业研究,对于资源型、有传统优势的产业项目,优先安排在乡镇,培育支撑乡镇发展的产业优势。目前,全市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等69个乡镇已形成规划初步成果。

二是加快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编制了《赣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在规程中明确“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村庄规划中可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不超过5%),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和零星分散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使用”。20223月,提请市政府出台了《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村庄规划编制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统筹推动705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22年以来,已使用1819.25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发展项目用地。

三是加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在土地要素保障具体措施上,指导大余县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配置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80号)精神,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单独选址项目,加强与发改、交通部门对接,争取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或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由国家直接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同时,指导大余县科学合理消化存量土地处置,通过“增存挂钩”方式产生更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力保障大余县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及时落地。对于大余县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实难以保障的优质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我市自然资源部门在全市各地通过增存挂钩方式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进行了统筹保障。2022年,支持大余县报批建设项目用地3721亩,全面保障了大余县所有优质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大余县继续做好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编制进程,在市级审查工作中加强对规划落实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要求的核查。充分发挥村镇规划技术服务组的作用,指导大余县加快推进一批重点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振兴重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中落实好乡镇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有关要求,合理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自然资源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41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彭洪亮 18046686705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郭世定

通讯地址及

联系电话

大余县吉潭镇人民政府15083574762

建议标题

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的建议

建议编号

023

建议分类

A1

承办单位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态度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办理结果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代表意见:

代表签名:

                      

备注:1、建议分类务必按要求和实际情况填写;2、必须代表本人签名;

3、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本人填写后,一份寄市人大常委会选任

联工委(邮编:341000),一份寄市政府督查室(邮编:341000),一份寄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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