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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5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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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5号建议

答复的函

钟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虎笑岭、龙岗路占用红线外土地办理报批手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虎笑岭路(凤岗大道—客家大道)位于赣州经开区高铁新区范围内,道路总长度约970米,需用地总面积57.37亩,其中道路红线范围内面积42.14亩,已于2019年完成土地报批。道路红线外的边坡用地,面积15.23亩,其中水田5.68亩,旱地1.21亩。边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限制建设区,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属公园绿地。

龙岗路(凤岗大道—虎笑岭路)位于赣州经开区高铁新区范围内,道路总长度约850米,需用地总面积63.31亩,其中道路红线范围内面积56.64亩,已于2019年完成土地报批;道路红线外为边坡用地,面积6.67亩,其中水田3.17亩,旱地0.02亩。边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允许建设区,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属公园绿地、水域。

2023322日,我局和市城投集团、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对虎笑岭、龙岗路道路边坡用地问题进行了现场调研,因虎笑岭、龙岗路边坡用地不符合土地报批和供地条件,我局和市城投集团进行现场研判,针对占用水田部分,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在已报批范围内采取向上空延伸建设支挡加固与防护措施,或采取挡土墙形式进行处理;针对占用旱地部分,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在不破坏耕种条件的情况下在边坡填土完成后立即复耕复绿。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城投集团做好道路边坡用地问题,提前介入项目前期设计阶段,主动服务,指导项目科学合理、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及组卷报批工作,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给予最大的帮助和支持,确保道路边坡的合理用地需求,避免出现二次用地报批。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自然资源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41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彭洪亮8155055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钟小平

通讯地址及

联系电话

章贡区 15813825833

建议标题

关于加快虎笑岭、龙岗路占用红线外土地办理报批手续的建议

建议编号

035

建议分类

A1

承办单位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态度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办理结果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代表意见:

代表签名:

                      

备注:1、建议分类务必按要求和实际情况填写;2、必须代表本人签名;

3、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本人填写后,一份寄市人大常委会选任

联工委(邮编:341000),一份寄市政府督查室(邮编:341000),一份寄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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