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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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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廖群委员:

您在提出的《关于加快补齐人才引培短板的建议》(第12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就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经商市委编办,答复如下:

一、引才政策不断完善

1.出台引才政策,提升引才效率。2017年联合市委人才办出台《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2021年联合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出台《关于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招才引才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我市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提供了政策支撑,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是急需短缺专业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方法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直接签约的方式引进。编制审批及招聘方案一次备案全年有效,有力提高了引才效率。

2.创新引才方式,提高引才实效。充分释放事业单位招聘自主权,岗位条件由单位按政策自行设定,考试考核内容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自行确定,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可有针对性的通过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选拔人才,有力提升了人才招聘的实效性,人岗匹配度进一步提高。

二、职称评聘不断优化

1.提高了中小学(幼儿园)岗位比例。2021年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调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34号)文件,明确将中学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小学(幼儿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由6%提高到10%。今年4月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明确县(市、区)对属地副高及中级岗位进行统筹管理,必要时市级对县(市、区)副高岗位进行调剂。并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提出要在2024年在全市重点中学实施岗位动态管理,建立岗位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竞争激励的用人导向。

2.加大了高级职称人才培养力度。每年按照省、市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积极开展本年度各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按职称政策规定应在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进行,因我市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期(2016-2018年)出台了较多的市内单列政策,产生的空缺岗位数较多,在全省各设区市是最多的。因这些单列政策只是我市内部实施的,没有得到省里的认可,省职称办鉴于此种情况,考虑到全省各设区市之间的平衡,近几年来对我市中小学副高级职称实行了申报最高数控制。但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乡村教师高级职称可享受“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限制,受聘高级职称不占单位结构比例”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可以不受最高控制数限制,符合条件就可申报。

最高控制数只是对整个县(市、区)的最高数的控制,并不是对某个学校单位的指标限制,我们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在学校有高级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对各学校申报推荐对象进行择优推荐上报。近年来,我市职称办为有更多的教师能早日评上副高职称,积极向省职称办争取扩大高级职称申报数量,在我们的一直努力下,从2020年开始,我市中小学副高职称最高控制申报数由700增加到750,增加的数量全部下达到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

2021年全市有1331人申报评审中小学副高级职称,其中以艰边任教25年不占单位结构比例政策申报的593人。经申报评审,887人评审通过取得了副高级职称。

3.开辟了优秀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的“绿色通道”。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继续教育、单位结构比例等限制,按照《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申报评审相应的高级职称。2021年有16人按此政策申报评审取得了高级职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优化招聘服务,提高引才效率。继续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政策,用好用活用足艰苦边远地区招聘政策,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指导事业单位合理设定岗位条件,提高引才效率。

2.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大人才培育力度。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2022年各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力度,特别高级职称人才,不断壮大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3.配合教育部门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今年将在全省推开“县管校聘”工作,届时教师将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岗位职数问题将进一步得到优化,评聘矛盾将进一步缓解。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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