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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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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嘉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残疾人就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残疾人就业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全市各职能部门切实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大力总结推广地方残疾人就业经验,在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公益岗位就业、居家就业、辅助性就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

充分抓住各种与残疾人有关的节日开展系列就业宣传活动,如20211月上旬-1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主题为“就业帮扶真情相助”的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以登记失业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对象,通过上门走访、职业介绍、落实补贴政策、开展专场招聘活动等形式进行就业援助。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开展各项活动,宣传残疾人政策,呼吁社会各界利用各种媒介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艰苦创业的奋斗历程,积极倡导文明的残疾人观念,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改变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使社会充分认识到实现残疾人就业不仅是残疾人追求的目标,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社会应该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强化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一是提高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尤其是去年在疫情的冲击下,仅2020年一年内,市委、市政府就残联工作先后召开了两次专题工作调度会,会上对残疾人就业问题进行了明确指示,要求全市各用人单位要依法强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对无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要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要求各单位从2021年开始,将用人单位是否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纳入各单位评先评优的条件,对于不履行义务的用人单位,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2021年拟将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考核指标测评体系,为推动全社会共同履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定义务,确立了鲜明导向。

二是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20209月份起,我市对残保金征收工作实行干部定责包干制,对征收对象相关信息进行完善,对尚未完成按比例安置就业任务、欠缴残保金的单位进行上门宣传政策,催报催缴。截至20212月份,我市共征收到2018年度市本级残保金1430万元,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232人,相比往年,征收残保金总额有了较大提升,残疾人实现就业人数也大幅上升。

三是充分发挥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示范作用。残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残联系统共录用了32名在编残疾人员,其中,市残联目前共安排6名残障人士就业(在编在岗2人,聘用4人),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以及扶残助残起到了很好地示范作用。为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和促进我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我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赣州实际,拟出台《赣州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

三、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

一是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1.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市人社联合残联、文广新旅等部门,开发大量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残疾人就业。截至2020年底,我市公益性岗位共安置城乡贫困残疾人就业7000余人;2.扶贫车间家门口吸纳就业。截至2020年底,我市扶贫车间共吸纳城乡贫困残疾人在家门口就业2000余人。如龙南市为帮助城乡贫困残疾人就业,在全省率先创办就业扶贫福利厂,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技术要求较低的就业岗位,进厂务工残疾人人均月收入达到2600元以上。该厂进厂务工贫困残疾人实行食宿免费、缴交社保、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二次利润分配等优惠政策。目前,38名城乡贫困残疾人在厂实现稳定就业、稳定脱贫。3.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将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之一,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执行最高200万元贷款额度。对残疾人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300万元以内的贷款按国家、省里现行政策贴息。2020年,全市已发放残疾人贷款311万元,直接扶持30人,带动就业122人;20211-4月,全市已发放残疾人贷款38万元,直接扶持4人,带动就业18人。4.提升残疾人就业技能。每年年初将残疾人创业培训纳入市残联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残联买单、残疾人免费”方式,依托社会资源,对各类残疾人不同需求,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市本级每年都召开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各县(市、区)每年都要实施省民生工程残疾人培训项目。

二是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持续发展。市残联联合、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赣市残联字〔2016136号),提出了扶持和帮助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实现就业。不断规范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管理人员及就业人员培训,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纳入政府购买助残公共服务项目。目前已在定南县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试点。

三是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平台。1.打造残疾人网上就业服务平台。市残联正探索与赣州人事招聘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手打造残疾人网上就业服务平台,设立了残疾人招聘求职专档,方便用人单位和残疾求职者对接。2.在招聘信息中标注是否招聘残疾人。为方便残疾人求职,我市在一些大型招聘活动中标注可招残疾人岗位,如“赣州市2021年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暨就业帮扶”大型网络招聘会在岗位信息中增设“是否招聘残疾人”一栏,方便残疾人筛选合适岗位。

四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四条:“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第五条:“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目前我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加强采购监管力度。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未标明和落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行为,严格政策规定进行处理。2.优化采购方式审批流程。对采购人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且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加快审批进度。3.支持采购残疾人单位产品。加大宣传力度,我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已设立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或残疾人中等职业技能学校(残疾人技工学校),为全市残疾人朋友提供更加精准的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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