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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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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聚焦全市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紧密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主业,健全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市人社领域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增强。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发布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考录招聘等方面的动态信息、政策措施等,通过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发布,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和服务对象了解人社政策、信息。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1条,其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73条,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280,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22858条。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公布内容质量,2023年,公布重点领域信息212条,其中就业创业27条、社会保障14条、人事人才24条、劳动关系52条、考试招录95条。依法规范公开稳岗扩岗、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方面信息,2023年,组织召开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政策解读等新闻发布会4场次,发布政策解读4条,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规范办理流程和答复文书,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均按规定时限办结,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影像关。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准确性,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全面梳理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收集、整理各类政务公开信息,严格按照《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扎实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安排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信息发布,强化内容制作与审核。优化官方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业务板块建设维护。强化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栏目板块,强化政策解读,提升服务功能,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加强“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建设,做好了权威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阵地建设,有力提升影响力和覆盖率。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切实强化工作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定期调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印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具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提升工作能力,责任到事到人,有力保障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落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43.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创新;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力度还需加强;政务公开队伍的建设培训还有不足等问题。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切实丰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受众面;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有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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