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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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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目录、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赣州市乡村振兴局官网等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2条,其中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6条,在本部门网站(赣州市乡村振兴局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276条。网络问政平台回复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科室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鼓励县(市、区)乡村振兴局积极提供乡村振兴工作动态信息,努力构建阳光政务公开平台。明确区分公文类信息和非公文类信息公布的管理,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务信息产生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经办人三级审批,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确定该信息是否公开,对不予以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做好网站集约化工作,根据《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报》统计和第三方评估反馈,认真对照,及时改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对涉及我局的机构职能、重点领域、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调查征集与反馈、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度,我局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回应网络问政平台等发布的社会关切问题,接受公众监督。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

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了年度信息公开任务,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对应栏目不全面、公开形式需要丰富等问题。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二)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局系统全体人员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时通过外宣方式,将日常各项工作的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我局主责主业工作的透明度。

(四)负责信息公开人员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规定的学习,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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