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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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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要求,现公布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市农业农村局“年度报告”http://ny.ganzhou.gov.cn/c100997/202201/d58323d8e55b4de6940a86c5dd51c84e.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章江北大道110号,电话:0797-8196380,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主动宣传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和工作成效,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通过赣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开368条,通过赣州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689条,通过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开438条,“赣州三农”微信公众号推送165期、494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群众对公开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1年收到3次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第一时间办理,办结率100%。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质量关口,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报送、发布等各环节把关负责制,由科室、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实行保密审查,依法依规主动公开。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赣州市农业农村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板块,与市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一一对应,方便群众快速获取所需信息。同时,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赣州三农”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号常态化发布新闻热点、通知公告、惠农信息等,帮助群众解决农产品滞销、提供农情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其中,“赣州三农”微信平台全年发布信息494条。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问政赣州等平台公开我政府信息,有效扩大了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知晓度,保障了公众权益。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

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全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严把信息发布关,坚持“三审三校”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保证公开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真实有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和群众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质量不是很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还需要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主动收集公开文件、政策,及时报送局办公室、市场科,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进行公开。完善公开渠道和形式。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渠道,围绕重大政策出台、重点工作任务等,利用图文、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是加强公开工作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内部协调,强化监督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效运作。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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