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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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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赣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三大战略、八大行动”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赣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把握重点,立足财政实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形式,落实工作职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照《赣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要求,强化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规定在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了市本级政府预算。各部门(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我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了部门预算算。积极落实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持续深化石城县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试点,提高财政直达资金管理透明度,做好直达资金与专项资金联动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动态更新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加强政府债务情况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及市财政局官网对年度政府债务情况、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进行了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二是切实加强涉及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加大受影响相对较重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集中公开减税降费、融资优惠、降低要素成本,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政策措施。实时根据中央、省级文件精神,对取消或变更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时更新相关收费目录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对政府采购领域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均按规定予以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坚持“归口办理、依法依规、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办理,并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4件,均在规定时间按照规范流程给予答复,且未因回复不当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加强对需公开信息的审核。2023年财政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200余条,涉及财政运行、财政要闻、政策法规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切实强化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充分利用“数智安全平台”等平台,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网站问题,并整改完善。切实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意识,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留言互动栏目,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群众疑惑,网民留言均得到有效回复。在公众号平台开设会计考试栏目,集中发布考试信息,提供成绩查询、继续教育中高级会计考试快速通道,满足会计考试考生需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常态化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每周检查栏目更新情况,不定期清理敏感信息内容;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发布12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听取了《市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布置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6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政务公开方面我们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对标上级有关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是主动公开更新不及时。部分专题类栏目更新时间滞后,未及时同步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涉及我局栏目,经督促后已完成整改是主动公开内容不规范。公开预决算相关信息时,未严格对预算单位提交公开的内容审核把关,导致第三方监测发现出现错敏字等问题,经督促后已完成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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