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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财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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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市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由引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赣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gzsc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赣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赣州市文明大道34号,邮编:341000,电话:0797-8123272)。

  二、概述

  2012年,我局根据财政部的总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依法、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发展环境优化。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做到了局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分工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全面、规范。进一步完善赣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赣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指定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送审;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呈报局领导审批后进行网上发布。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评范围,提高机关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完善《赣州市财政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年度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二)注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财政门户网站。

2012年,我局对门户网站建设进行整体改造及后台升级,对以往存在的内容划分不明确、专题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了调整。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切实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围绕落实财政政策、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监督管理等内容,主动策划整合地方财政信息,推出了 “‘三送’工作 扶贫工作”、“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赣州市财政系统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振兴发展 我怎么看怎么干”等十余个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综合财政专题。

(三)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2012年,我局按照省财政厅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对外公布了2012市本级预算表,《关于赣州市2011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市级预算草案报告》。同时,根据财政部、省厅、市政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财政实际,积极指导各区财政部门和市直预算单位开展预算公开工作。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我局积极派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操作程序,提升了信息公开水平;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温习《条例》,了解和掌握《条例》精神及工作程序,营造工作氛围。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概况:

截止20121231日,我局2012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财政信息216条(含代政府发布数),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财政信息429条(含代政府发布数)。

(二)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涵盖了领导班子、机构设置及科室职能;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财政管理与改革、财政监督、财政队伍建设;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会计考试及其他业务工作情况等。

(三)形式:

1、网站,主要包括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anzhou.gov.cn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网址:www.gzsczj.gov.cn);

2、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工作简报、赣南财政信息;

3、新闻媒体,主要包括中国财经报、中国财政、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赣州广播电台;

4、市财政局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

5、其他。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7条,201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局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纳入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由于未发生针对财政部门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投诉,因此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六、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针对财政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与市直兄弟单位的工作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1、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财政信息透明度、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等。

2、下一步工作措施:今后,我局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加强群众互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加大对财政动态及财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对原有的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好舆论引导,汇聚民智、疏导民意,特别是要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以及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财政政策信息,进一步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透明度,扩大财政工作影响力,宣传各项政策,解答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速度,确保时效性。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高的问题,要求机关各科室(单位)进一步做好需公开和应公开信息的报送工作,由办公室统一收集,并指定专人负责上报,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上传,做到快速、及时。

三是进一步推进公开形式多样化。除以往的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形式外,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推进信息公开电子化,构建全方位、多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同时,进一步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力争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互动,扩大受众范围,促进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化、便民化。

 

 

                                        赣州市财政局

                                     一三年一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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