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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土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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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市、局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同时,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它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正常编写公开目录,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完善制度,健全运行机制

    今年来,我局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操作规则,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即:局发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国土工作相关的其他文件;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 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发展状况。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规范化。同时,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四)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局党组十分重视,先后派出局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具体承办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使有关要求了然于胸,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时,局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作了具体阐述,增强了机关同志自觉公开的意识。

    (五)扎实推进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确保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全年,我局通过本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45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210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年度工作、统计数据等;业务管理类信息689条,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征地公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使用权收回及注销公告、地价信息、测绘信息和违法案件查处等;政策法规类的信息46条,内容包括: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

    (六)依托门户网站完善电子监察,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依法行政

    从今年起,我局利用自己的门户网站,将所有进窗口的行政审批办件(非涉密)上传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内容包括:收件时间、规定办结时间、办理结果、受理人等。一是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收件和办理过程全部展现在网络上,有效增强了行政审批透明度。二是通过电子监察系统通过对每个工作人员办件情况的显示,对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实时监管,有效落实了岗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