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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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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全文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江西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其中: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763条(含环保要闻),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21条,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39条,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发布639条,赣州环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1352条。公开范围包括重点领域信息、新闻动态、行政概况、政策法规、污染源监管、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质量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今年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6份,其中11份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14份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及时进行公开,1份不予公开。相关答复结果均已通过政府网站、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打通以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赣州环境微信公众号及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多元化平台相结合的主动公开渠道,聚焦“更新度、原创度、联动度、传播度”等四个方面坚持做到及时更新发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压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和日常巡检、监测工作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重要信息由局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以基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重点,2023开展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邀请专业人员授课,培训人员近150;积极参加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学习更新专业知识,并将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到各科室(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0

第二十六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1

2

9

8

0

0

0

8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三是政务公开创新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4年,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创新思路,以实际行动开拓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政务信息更新机制,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确保政务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类文件的解读和答疑,通过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提升公开实效,拓宽政府与公众互动平台,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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