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发改委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字〔2018〕88号)要求,特编制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委办公室联系。
一、工作概况
2018年,赣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市委“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打好六大攻坚战”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按照提高行政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务”的要求,着力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领域,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宣传报道发展改革工作,为领导决策、经验交流提供了客观实用的参考资料,为促进全市发展改革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委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调整完善了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委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制定完善《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7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根据《赣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字〔2018〕88号),结合我委实际印发了《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18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方式和制度,细化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二)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解读。一是宣传我市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的工作情况。比如,通过客家新闻网推出《全南:湿地公园美如画》《安远护得“青山”变“银山”》《全南县“立体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定南:废弃稀土矿山再现山水美景》等原创稿件。截至目前,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共刊发长江经济带建设相关稿件800余篇(条)。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推广。先后参加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厦门现场经验交流会,并作典型发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赣南落地生根》等20篇文章在《中国经济导报》《江西生态文明》发表,《生态文明周刊》累计刊发128期。创新开展“寻找美丽赣州”宣传活动,评选调研文章、文学以及摄影作品70余篇,编印《赣南特色优质生态产品荟集》等专题材料,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经验加快推广。三是做好优化发展环境宣传。2018年3月,组织开展降成本优环境政策宣传周活动,抓好省130条、市90条降成本优环境政策宣讲解读,各部门公布了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各县(市、区)利用网络、电视台、报刊杂志、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惠企政策。组织各地挖掘帮助企业降成本的典型案例,共收集帮扶青峰药业有限公司、全南晶环稀土等32多个典型案例,精选8个案例上报到省降成本专项办。四是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的宣传。2018年对外发布两批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省级PPP示范项目,第一批共6个,总投资34.79亿元;第二批共2个,总投资28.79亿元,示范项目均已通过省政府以及我委网站对外发布。五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项目稽察。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宁都县、寻乌县、安远县等3个2016—2017年度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大余县、南康区、信丰县、龙南县等5个2016—2017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赣州卫生学校实训楼、赣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兴国县妇幼保健院、安远县新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寻乌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上犹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等6个2017年度教育卫生及社会兜底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稽察。
(三)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动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18〕9号),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有关审批、核准的信息128条。二是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开。转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在网上进行了公开,督促相关主体依法公开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交易监管信息、交易变更信息等信息。三是做好收费信息公开。认真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工作,对取消或变更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截至目前,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30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7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做到及时根据中央、省级文件精神,对取消、停征、免征收费项目的,及时在市物价网更新并对外公布。2018年9月,发布《2018年赣州市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前,通过数据信息归类合并,“赣州智慧物价”平台已整合覆盖重要能源价格、药品价格、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本地27家景点门票价格和本地18种特色产品价格共1200多万条数据。充分发挥集网站、APP和微信公众号于一体的“赣州智慧物价”服务管理平台作用,及时完善公布民生价格信息,基本实现价格信息辐射全覆盖。2018年为民众提供各类价格信息达96万余条,收集更新120余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落实房产调控政策,专门加设“新商品房”栏目,实时发布最新房地产报备价格,2018年累计报备206期房源。做好市人民政府网“消费市场运行”栏目“菜篮子”价格数据和消费市场动态对接,及时发布政务信息968条、价格信息26792条。
(四)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一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我委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重新梳理,并进行标准化编制及录入,目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保留政务服务事项共45项。二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答复公开。除涉密和协办外,在网上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83件。三是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在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依申请公开平台、赣州信访平台办理网民咨询、投诉、信访共15件。在委网站编辑上传信息1374条,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23条,在网上公开政协提案、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共83件。四是改版优化委微信公众号。每周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更加便捷快速的畅通我委信息公开渠道,2018年发布相关信息115条。
(五)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一是开展“转作风、提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2018年7-8月,委托第三方机构——江西优兰德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在一、二、三产企业法人中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并把发现的问题分解到各地各部门抓好整改。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借助第三方机构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的设区市。2018年4月组织开展降成本优环境政策调研工作,起草《关于赣州市工业企业物流和水电气成本的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发 〔2018〕23号)要求,组织对证明事项进行梳理。经梳理,我委无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74条,其中在委网站编辑上传信息1374条,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23条,在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115条。在网上公开政协提案、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共8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我委主要职责,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重要活动和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我委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省发改委和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报告。
4.工作动态。包括我委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等政务的最新动态;国家、省发改委动态及各县(市、区)发改委动态。
5.人事信息。包括我委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等。
6.财经信息。包括我委编制的预算收支总表和“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等。
7.行政执法。包括我委行政处罚执法依据等。
8.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7类信息以外我委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委门户网、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委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部门,对外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电话和受理程序。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1条,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未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我委始终坚持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8年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答复4件,其中,受理市政府转来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1件,审理结果为维持我委的行政行为;我委直接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从具体行政行为性质看,全部为信息公开类案件,占全部案件的100%。
(二)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8年我委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三)依法依规做好举报投诉处理。共受理投诉举报共20起,对其中4起属于我委职能范围内的投诉,我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16起不属于我委调查处理范围内的投诉,我委均第一时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调查处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市发改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需进一步增强。
2019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需求,以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更好助力发展改革事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信息主动公开。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提高全委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逐条对照意见和条例的要求,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查漏补缺。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环节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内部沟通效率,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依法履行职责,更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因依申请公开告知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等要求,进一步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等方面公开工作力度, 督促相关主体依法公开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过程等信息公开,同时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步骤,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培训和鼓励自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19年1月1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7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7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4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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