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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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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相关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an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紧紧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大局,依托赣州市人民政府网和赣州政务主平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实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每月监测、整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问题,提高主动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信息的时效性,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照《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等信息公开,推广政务“码”上知、服务“码”上办,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提升主动公开质效。截至20241231,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4条,本年度新增291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把依申请公开事项审核关,明确相关责任人员,严格落实答复标准格式、程序、时限等要求,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时效性,组织开展了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深入分析模拟测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2024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6件,上年结转2件,当年办结96件,结转下年度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安全合规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置审查。定期监测栏目更新、空白栏目、个人隐私信息泄露、错敏字、不可用链接、外链暗链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安全、可靠、规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建设有“赣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和“赣州政务”两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两大平台的运营管理和维护,抓紧抓实网络安全工作,畅通政府、企业、群众互动渠道,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健全完善“赣州市人民政府官网”,科学设置要闻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数据开放、走进赣州等一级栏目,根据群众办事和信息公开需要,分门别类、细化分设二级、三级子栏目,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发布解读政策、回应群众关切等。做强“赣州政务”主账号,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政务大喇叭】【赣州外事】等专栏,运用“互联网+政府+媒体+网民”,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等,全年推送微文1053篇,阅读量261.8多万

)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国办、省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县综合考核高质量发展成效指标范围,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依法规范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评估,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督促整改,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安全高效、标准规范。全年未发生违反《条例》规定被追究责任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5

10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1

0

0

0

0

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1

1

0

0

0

0

8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5

1

0

0

0

0

9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仍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仍需深化,“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加强。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办将认真对标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群众需求导向,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官网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推动工作落实在日常、督促在日常,创优创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最大程度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任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全市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力保障了公众对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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