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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相关文件和做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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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统党字〔2018〕15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国统字〔201618号)和市20182月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你们报请县(市、区)委、政府对2015年以来以县(市、区)委、政府以及各领导小组名义出台的将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理纠正,并将清理纠正情况于530日前分别报市统计局、赣州调查队。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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