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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深化农业执法改革 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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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法治先行。近年来,赣州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市本级及市中心城区5个区的所有农业执法职能,全面实现农业综合执法,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为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集中”是赣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题。赣州市明确“农业执法一支队伍”“市中心城区五区一体化”改革要求,从顺横向纵向“集中”农业行政执法职能。横向上,将原本分散在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剥离后,重新进行整合集中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实现执法职能覆盖整个农业执法领域,彻底解决行政执法“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纵向上,统筹划转章贡区、赣县区、南康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5个区的农业执法人员、编制,归属市本级统一管理、统一派驻、统一领导指挥,构建市中心城区“五区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整合资源强化执法队伍

改革以来,赣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伍力量大幅提升,核定编数从原本的10个增加至93个;整合农业各领域执法办案场所、装备及经费。赣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有办公场所601平方米、执法用车8辆、执法船9艘,各类执法办公装备充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已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采购夜视仪、无人机等先进执法设备,逐步配强优化执法装备;开展农业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完善农业各领域的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文书,强化新进人员执法办案实战锻炼,整体提升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集中办案能力。


重拳出击改革凸显实效

围绕综合执法体系功能、保障能力、办案水平、办案质量“四个全面提升”目标,亮剑执法,重拳出击。2021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案数79件、办结数62件,处罚没款117.6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231.6%、176.6%、251.2%。在种植业领域,突出“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开展农资打假市级巡查和县级交叉检查,全年共检查发现涉嫌违法经营农资行为44起,查实并移交县级查办40起。在渔政领域,坚决扛起“十年禁渔”政治责任,严厉打击“三无”渔船和非法捕捞,共计出动人员230人次,清理非法网具449付、地笼1391个、“三无”渔船63个。在畜牧领域,把握人民群众肉食品安全大局,严打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46次,成功捣毁私宰窝点24个,办结案件31件。

2017年获“全国农业政法专题调研成果一等奖”;2018年、2021年两次获评“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020年获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21年支队获“全国文明执法示范单位”;2017-2021年连续多年获评“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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