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银保监复〔2021〕121号
赣州银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东门支行开业的请示》(赣银字〔2021〕48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东门支行开业,简称“赣州银行南康东门支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门南路156号(原夜市南街)。
二、赣州银行南康东门支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应严格按照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及上级行授权执行。
三、你行应当在收到开业核准文件并按规定领取金融许可证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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