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银保监复〔2021〕115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兴国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赣阳光产险〔2021〕3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兴国支公司地址由“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大圣寺东侧汽车市场2号地块5号楼308、309房”变更为“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和睦新区文化艺术中心D11商铺”。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行政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1年4月23日
相关文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