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赣州市殡葬管理所超出批准范围占用章贡区沙石镇吉埠村0.61亩土地建设黄龙陵园公益性墓区一期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5年4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对违法当事人罚款0.80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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