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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供销社系统有9个2015年度“引导资金”项目获省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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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供销社系统积极组织开展2015年度“引导资金”项目建设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省财政厅赣财建指[2016]3号文件精神,全市系统有92015年度“引导资金”项目获得省财政345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其中:上犹县安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获得85万元,江西农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获得65万元,赣州金润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获得50万元,赣县王母渡供销合作社获得20万元,兴国县鼎龙供销合作社、石城县小松供销合作社、安远县版石供销合作社、安远县新龙供销合作社、安远县高云山供销合作社分别获得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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