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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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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根据《三定方案》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对全市供销社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组织实施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按照政府授权,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储备的日常管理,对烟花爆竹、报废汽车拆解、废旧家电拆解等经营管理进行指导。

(三)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五)加强和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和合作。

(六)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政府驻韶关办事处。督促市政府驻韶关办事处为赣州市与韶关市两地的政务、经济、文化、技术交流牵线搭桥,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息服务。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社机关本级。编制人数25人,其中参公编制22人,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人;实有人数58人,其中:在职人数21人,包括参公人员19人,后勤服务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7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79.5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49.7万元,较2016年增加944.68万元,增长899.44 %;本年收入合计429.86万元,较2016年减少1093.94万元,下降71.79 %,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财政拨入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1000万元,而2017年没有此项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79.56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479.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34.37万元,较2016年增加855.24万元,增长147.68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45.19万元,较2016年减少1004.52万元,下降95.69%,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余了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100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34.37万元,占30.28%;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69.7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5.71万元,决算数为143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1%。其中:

(一)商业服务业支出年初预算数1297.59万元,决算数为133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88万元,决算数为3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83万元,决算数为4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1万元,决算数为1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3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3.38万元,较2016年增加75.37万元,增长31.6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及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91.59万元,较2016年减少12.64万元,下降12.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费用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4万元,较2016年减少117.49万元,下降79.9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发放。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000万元,较2016年增加910万元,增长1011.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6万元,决算数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75.37%,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97万元,下降24.0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6万元,决算数为  3.06万元,完成预算的75.37%,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07万元,下降2.2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完善制度,控制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公车改革,全年未发生此项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9万元,较2016年减少12.64万元,下降12.13%,主要原因是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补助”等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补助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在当地带动能力,增收助农效果良好,特别是在推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组织对赣州市供销合作社本级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4.3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较好,能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挖掘潜力,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三公经费比上年有减少,严格规范管理项目支出,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市本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执行数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了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在当地带动能力,增收助农效果良好,特别是在推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促进作用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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