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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供销合作社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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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根据《三定方案》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对全市供销社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组织实施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按照政府授权,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储备的日常管理,对烟花爆竹、报废汽车拆解、废旧家电拆解等经营管理进行指导。

(三)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五)加强和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和合作。

(六)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政府驻韶关办事处。督促市政府驻韶关办事处为赣州市与韶关市两地的政务、经济、文化、技术交流牵线搭桥,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息服务。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社机关本级。编制人数23人,其中参公编制20人,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人;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包括参公人员17人,后勤服务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5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市供销合作社收入预算总额为341.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88万元,上年结转1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市供销合作社预算总额为341.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33%。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1.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6.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4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商业服务业支出24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6.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4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赣州市供销合作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1.8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业服务业支出24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赣州市供销合作社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26万元,比年增长1.52%,主要原因是业务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  9.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9.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资金 19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4.06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 4.06   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涉外发展服务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农林水事务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机关运行经费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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