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赣市府办发〔2010〕104号)精神,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对全市重大经济技术、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政策咨询研究。
2.参与体制机制创新、政府法制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等调研工作。
3.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中心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导向性和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分析、整理重要的信息资料,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行动态分析和前景预测,为制定全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研究发展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研究破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开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4.加强与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调研机构、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和的联系与合作,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全市性重大战略决策进行咨询和评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
5.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综合性会议和大型活动的重要讲话。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内设综合科、调研科、政研科3个职能科;核定全额拨款参公事业编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职数4名,其中正科级3名。现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1名,副科4名,工作人员2名;退休人员2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市发展研究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2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8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4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4.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8.6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市发展研究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2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7.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5.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1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5万元;其他支出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赣州市发展研究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5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1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7.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6万元;项目支出30.8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9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74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0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01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课题研究及调研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市政府领导点题和专家出题。
(2)实施主体: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3)实施方案:①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新时代苏区振兴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等“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方面,研究提出一批选题参考方向,供市领导点题。选择3个重大课题,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②专题调研方面,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以及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更加注重务实研究、应用研究和政策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预算专项调研经费20万元。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2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重大调研报告数量=3个
质量指标:调研报告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调研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课题研究及调研专项经费=2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赣州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成
满意度指标:调研满意度=10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市发展研究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6.08万元,比上年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增长。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五)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