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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荣获“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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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赣州市水利局、赣州市发改委、赣州市计划与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发文,公布第六批赣州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赣州市气象局被授予“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自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赣州市气象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创建工作格局,严格对照《赣州市公共结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针对性地采取节水措施,开展节水宣传等工作,营造节水良好氛围,促进机关工作人员提升节水意识。

下一步,赣州市局将珍惜荣誉,继续巩固节水创建工作成效,持续提高管理能力,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推进赣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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