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金党字〔2022〕18号
关于蔡运梅、温显红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金融服务中心,蓉江新区财政局,办机关各科室,市金融研究中心:
经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党组决定:
蔡运梅同志任赣州市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温显红同志任赣州市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2021年7月起计算。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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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金党字〔2022〕18号
关于蔡运梅、温显红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金融服务中心,蓉江新区财政局,办机关各科室,市金融研究中心:
经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党组决定:
蔡运梅同志任赣州市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温显红同志任赣州市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2021年7月起计算。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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