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管理和服务>人事信息

赣州市金融工作局大学见习生招募公告

访问量:

   为帮助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并为今后大学毕业生就业和自主创业奠定坚实基础,我局决定面向全市招募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办公室及业务科室共7人。

   二、岗位介绍:协助本科(室)做好日常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与临时工作。

   三、招募条件:

   1.对象: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专业:专业不限,经济金融、法学类专业优先。

   四、工资福利待遇:每月按市政府规定标准发放见习生补助、中餐补助和交通费。

   五、期限:一年。

   六、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材料):请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材料,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5日到赣州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市政中心北区南楼1805室)报名,联系人:卢玲、唐依娜,联系电话:8392809。
  
   :赣州市金融工作局主要工作职能

               赣州市金融工作局

               2015年10月22日


赣州市金融工作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拟定我市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意见,督促驻市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和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拟订全市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服务、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和推动拟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融资;协助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四)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参与对地方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对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提名、任免意见提出意见。

   (五)指导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初审和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复审和日常监管工作。

   (六)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它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设立审批、业务监管。

   (七)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对地方金融机构及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管理;负责与驻市金融机构的联系。

   (八)配合协助省政府金融办对驻市省属金融企业进行监管。

   (九)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十)负责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组织实施;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指导和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文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