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优选技术力量强、施工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大型国有集团企业参与我市重大项目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经赣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引进大型国有集团企业参与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并与符合条件的集团企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
二、企业标准。入围2015年度“世界500强”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类的大型国有集团企业;或者“2015年度中国500强企业”排名前250位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类大型国有集团企业;或者“2015年度中国建筑企业500强”排名前30位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类大型国有集团企业;或者目前与省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建筑施工类大型国有集团企业。
三、引进数量。近期拟引进的国有集团企业数量控制在15家以内。
四、有关要求
1、对于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大型国有集团企业,可在规定的联系日期内向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书面工作联系函(不接收电话报名和网络报名,约定双方洽谈日期。
2、洽谈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加盖集团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2)加盖集团公司公章有确定联系人的介绍信;(3)联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有意参与重大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企业,要求在项目开标前各企业集团公司领导需到赣州就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洽谈,在队伍安排、技术力量、设备配备、合同履约等方面向市政府做出承诺。
五、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合同签订双方的基本情况;二是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和目的;三是双方合作的主要业务范围;四是双方合作机制;五是其他有关事宜。
六、联系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结束(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邱天宝
联系电话:0797-8391936 ,传真:0797-8391273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行政中心1号楼1402房
邮政编码: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