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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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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现就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有关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级政府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主体责任

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要全面完成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任务。从目前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的情况来看,时间非常紧迫,任务非常艰巨要切实提高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市、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落实改革需要的资金、人才、土地等相关政策,形成改革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对照中央、省、市部署,对标对表,时间倒排,责任到人,查缺补漏,逐项销号,按照中发〔2015〕11号赣发〔2015〕23号、赣市发〔2016〕18号等文件精神,按时完成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健全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

基层供销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根基,是供销合作社直接履行服务“三农”职责的阵地。当前,我市基层供销合作社基础仍然十分薄弱,服务“三农”能力仍然有限。要加大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重建的力度,按照县(市、区)供销社直属企业(基层社)自筹一点,市、县财政奖补一点,争取上级支持一点的原则,着力解决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重建资金。市财政安排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政府同步安排基层社建设专项资金,切实保障基层社恢复重建资金需求。发挥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优势,继续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进农民合作社标准化。要探索县域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规范运营的有效模式,加快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引领全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按照“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模式,与村集体共建,共同发展村集体经济,打造融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彩票投注、快递收寄、收费缴费、现金存取、农家书屋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站,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各县(市、区)要按照《赣州市供销合作社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的意见》(赣市供党字〔201630号要求,抓好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2020年,市供销社重点抓好章贡区“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三、加快建设农业社会化惠农服务中心

惠农服务中心是集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是新时期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平台和抓手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在2020年前覆盖三分之的乡镇。各县(市、区)要认真执行由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批复的惠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按照与基层社“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运营”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财政补贴、供销主体、企业运作、农民参与”模式,大力推进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建设。自然资源部门要将惠农服务中心、县级仓配中心等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的用地规划纳入正在编制的2020-2035年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有序安排供销合作社用地指标,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地可用。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发挥赣州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的作用,支持惠农服务中心等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的建设。要学习借鉴江苏省农药供应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补贴、统一管理”“六个统一”模式,各县(市、区)选择1-2个农资经销商合作开展农药零差价集中配送试点,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认真执行肥料淡季储备制度,市、县两级财政要统筹安排储备资金,切实落实国家农药、化肥零增长的部署,将惠农服务中心作为合格肥料、农药的指定配送站点,做到责任可追溯。整合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关项目、农机主管部门相关农机资源,以惠农服务中心为载体,共同推进融“耕、种、管、加、储、运、销”于一体的土地托管社会化服务,唱响“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服务品牌。

四、统筹解决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按照制定的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按照国务院《研究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有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16〕56号)文件精神,加快解决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问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2019〕12号)文件精神,加快解决供销社企业职工欠缴养老保险问题。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化解供销合作社系统政策性亏损财务挂帐问题,减轻包袱,轻装上阵。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要尽快制定市、县供销合作社“三定”方案或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方案,完善市、县供销合作社机构职责。市、县供销合作社全部设立监事会、理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三会”制度,理顺联合社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要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队伍建设,科学合理核定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编制,配齐配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选拔懂供销、爱供销、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市、区)供销合作机关任职。支持市、县供销合作社机关通过遴选或公选方式招聘工作人员,尽快补充机关空编人员,确保有人干事。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允许机关人员到社属企业兼职。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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