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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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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发展和服务好全市农产品经纪人队伍,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参与和推动我市有关

  农村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和规章的制定,提出建议和制定发展规划。

  三、积极组织农产品经纪人进行法律政策、思德教育、

  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等学习培训活动,促进农产品经纪人在市场经济中自我约束、自我完善。

  四、维护农产品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反映农产品经纪人

  的合理意见和要求。

  五、进行产销指导,为农提供信息等各种服务,开展业

  务技术培训,认真做好农产品经纪人资格认证等工作。

  六、鼓励和指导广大会员积极创办产加销一体化专业合

  作经济组织,加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开展市场营销、法律、政策、科技、信息等业务和咨询服务。

  七、调研探讨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发展中的新思路、新情

  况、新问题,向有关决策部门提供政策扶持和立法建议的依据,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八、合理进行协会人员分工,实行分工负责落实制,日

常工作由秘书长组织协调协会工作人员进行运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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