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行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赣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我局”)拟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方,采取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要求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按要求书面报价。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赣州市科学技术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范围
赣州市科学技术局(含下属单位赣州市科技创新中心)。
三、服务期限
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须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通过年检、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供应商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须提供律师团队成员名单),具体为:
1.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负责人,执业年限应在6年(含)以上(须提供律师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2.团队成员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年限;
3.法律服务团队有成员担任过市直及以上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须提供法律顾问合同等证明材料);
4.团队成员执业期间未因执业活动受到过处罚或处分(供应商须对本项提供书面承诺函并提供查询记录,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加。
备注: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项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五、服务内容
1.为我局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
2.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等重要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3.对我局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对我局制定的其他政策措施或“一事一议”政策措施参与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协助我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汇编、修改、清理、废止等;
4.为我局提供年度法律知识培训、日常法律咨询,配合开展普法宣传;
5.应我局要求指导、帮助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
6.办理我局交办和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管理模式
1.我局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在合同期限内,对认为不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可以解除合同。对因工作失误导致我局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供应商的法律服务团队应当遵守如下规定: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我局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在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局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我局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七、提交材料
(一)本公告第四条所列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代表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供应商为本项目编制的法律服务方案;
(四)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派出的法律服务团队的服务能力和经验证明材料;
(五)报价文件;
(六)法律顾问合同草案;
(七)评分标准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密封。
八、评判办法及标准
1.服务期限:1年,法律顾问费用包干,最高限价:人民币5万元;
2.我局将对各报名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判(评分标准附后),得分最高者选为我局法律顾问供应商。
九、截止时间
请在2025年1月24日17:00前将服务方案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赣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逾时不予接收。
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赣州市科学技术局6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8991580,邮箱:kjj615@126.com。
十、监督方式
监督方:赣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97-8991571。
附件:评分标准
赣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18日
附件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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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方法 |
1 |
报价 |
15分 |
基准价是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所报价格最低的项目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作为基准价,最低报价的得15分。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项目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5 |
2 |
服务 |
30分 |
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法律顾问日常服务流程、行政复议服务流程、行政诉讼服务流程、人员保障、分工情况等。方案总体内容详细全面、具体完整,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4-30分;方案内容详细、具体,基本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得18-23分;方案内容比较完善的得10-17分;方案内容不完善、不详细的得1-9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人员 |
30分 |
针对本项目法律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1.律师团队成员要求:拟委派注册执业律师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有10年以上(含10年)律师执业年限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不再重复计分),不满足则不得分;每有1名5年以上(含5年)律师执业年限的律师,得1分,不满足则不得分;每多增加一个(需5年以上律师执业年限)得1分;满分10分,得满为止。 2.团队成员执业期间未因执业活动受到过处罚或处分(供应商须对本项提供书面承诺函并提供查询记录,格式自拟),得5分; 3.供应商是否安排律师团队成员提供驻点值班服务。 供应商安排律师团队成员提供每周2天驻点值班服务的得15分;供应商安排律师团队成员提供每周1天驻点值班服务的得10分;供应商安排律师团队成员提供每周半天驻点值班服务的得5分;不提供驻点值班服务的,不得分。(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业绩 |
25分 |
针对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业绩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1.为市直及以上机关单位法律顾问业绩。 拟委派律师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止)担任市直及以上机关单位法律顾问的,每有一家的得3分,满分15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对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服务经验。 拟派律师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止)代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且胜诉的,每件2分,满分10分;未代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不得分。(以上行政诉讼、复议案件需提供委托协议复印件或相关裁判文书的有效证明,败诉不得分)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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