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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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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9日至4月10日,市委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组对中共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5月19日,市委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组向中共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召开专题会布置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并将巡察有关论述和“三农”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成册发给各班子成员;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经专题党组会研究,形成《中共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领导和科室,确保责任到人,以“钉钉子精神逐一抓好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马上行动、坚决彻底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措施,加快推动整改。同时建立定期调度、跟踪机制,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三是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发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相互提醒、共同提高的效果。

党组书记卢述银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党组会,传达忠琼书记、李克坚市长关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议精神,部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时要求班子成员和有关业务科室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巡察整改的政治严肃性。同时经常召集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督促调度、询问提醒,及时掌握整改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推进了整改工作。
截至2023年8月19日巡察反馈的2类3方面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整改完成率为100%;内部问责1人(科级干部)。另外,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已完成整改3个,整改完成率为100%。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成员单位主动履职、担当尽责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5月23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及时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并将巡察有关论述和“三农”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成册发给各班子成员。二是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委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5月30日重新修订《赣州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工作要点》,将“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并指导协调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工作”纳入工作要点,自5月起每月调度工作完成情况,做到与其他中心工作共同调度、推进。

2)关于“推动专项债申报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会同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协商研究解决发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5月23日就龙南市、定南县、大余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发债问题与市农业农村局函商。同时在项目储备、发债审核方面与财政部门密切沟通协作,7月13日与市财政局联合召开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储备及使用调度会。2021年度以前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期限已过,经积极争取,大余县、龙南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通过待发债。定南县因2022年没有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此次未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二是从项目策划到前期工作推进全过程加强对各地专项债发债指导。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委业务负责人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业务培训,8月7日会同市财政局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申请发行工作提示》至各县(市、区),切实提高各地专项债申报水平。三是加强对各地招投标工作的政策指导。在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培训会上作招标投标政策解读,召集市直有关单位召开营商环境招标投标工作调度会,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向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及农业农村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提示函》,进一步提高各地业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3)关于“调研指导'蜻蜓点水’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6月28日由委机关纪委牵头对参与调研的有关责任人开展了一次提醒谈话,并在党组会上对问责情况作了通报。利用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重要论述及有关精神,要求大家吸取经验教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纠正“形式主义”,注重调研实效,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二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开展核查调研。6月29日-30日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挂点联系县高标准农田中央预算内项目开展全面核查,并形成高质量、有指导性的调研报告。三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重大部署,由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各自认领一个调研课题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要求各调研组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防止走马观花式和作秀式调研。

(二)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相关部门职责不清,监管缺失。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不够,存在各自为战、推诿扯皮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沟通协调,7月13日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召开培训会,8月7日、8月31日分别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工作提示函,在项目储备、发债审核、业务提升等方面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缺失,存在'管田吃田’现象。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管、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对各地招投标工作的政策指导。8月30日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向各地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提示函》,并在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培训会上作招标投标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3)关于“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履行主管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整改,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管护水平”问题

 整改情况:自收到交办事项清单以来,分别于6月29日-30日、7月4日-5日、7月24日-25日赴上犹县、崇义县、章贡区、南康区开展挂点联系及中央预算内项目调研,督促指导各地结合此次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改。6月29日组织各地发改业务负责人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业务培训,培训市直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发改委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近70余人,有力提高了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水平。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思想认识。继续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摆在重要地位,始终坚持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以及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中。

(二)抓好整改落实。按照整改工作要求,适时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复、不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严格标准、盯紧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结合当前粮食安全保障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管长远措施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贡献发改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8991267;电子邮箱:gzsnjk@163.com;联系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1号楼1446房。            

               中共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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