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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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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省发改委下发通知公布了2019年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江西省光伏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55元。
      随着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要求,我省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从2016年的0.98元、2017年0.85元、2018年0.75元到2019年的0.55元,逐年呈递减趋势。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市发改委不再转报审批具体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光伏发电企业在不高于我省同期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范围内,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电网企业根据市场竞争方式形成的价格予以结算。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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