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赣处非办字〔2021〕5号),省金融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一批“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推荐报送及评选工作。经评审,形成了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入围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7日
在此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省金融监管局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91-88918256
邮箱:szfjrb@jian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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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赣处非办字〔2021〕5号),省金融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一批“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推荐报送及评选工作。经评审,形成了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入围名单,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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