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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西省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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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西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通知

赣上市办字[2021]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江西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赣金发〔2018〕9号)、《关于申报2020年度第一批全省重点拟上市企业的通知》(赣上市办字〔2020〕18号)、《关于申报2020年度第二批全省重点拟上市企业的通知》(赣上市办字﹝2020﹞26号)有关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筛选,征求省有关单位意见公示,确定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26企业为2021年度江西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

2021年2月20日起,省重点上市企业管理平台(https://jxklems.jxjee.com)实行常态化申报,申报条件可在网站进行查询(见附件2)。

  1. 未纳入后备的企业,可登陆平台进行申报。

  2. 已纳入后备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15日、11月15日前分别在系统更新上年度、本年度上半年财务报告(盖章)或审计报告。未及时更新报表的,或更新报表后不再符合入库条件的,将移出后备库。

    三、省金融监管局将会同相关证券中介机构、省直有关部门及设区市金融办、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对申报企业以半年度为周期进行定期审核,并于每年7月底和12月底公布当年两批次补充名单及移出名单(企业对应申报时间截止为当年6月15日、11月15日),其中各设区市金融办、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应于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完成初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当年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培育,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2021年度江西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2.江西省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申报条件

 

                   江西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  章)

                        20211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21年度江西省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名单.xls

 附件2:江西省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申报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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