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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核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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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各有关设台单位:

根据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核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国无办〔20152号)、江西省无线电办公室《江西省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核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赣无办〔201525号)要求,进一步清理和掌握我市现有的频率规划使用情况,夯实频谱资源管理基础,决定在全省开展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核查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专项活动,全面梳理各类无线电业务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文件,理清现有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情况。重点对部分应用或频段开展监测,掌握频率使用情况。整合提升现有监测、检测和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夯实核查工作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无线电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文件的梳理工作。文件梳理范围包括:省无线电办公室历年来发布的所有无线电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文件;市无线电管理局历年来发布的所有无线电频率指配文件。

(二)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信息数字化填报工作。在梳理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文件基础上,按照要求填报频率相关信息(电子版),并将文件电子扫描PDF文档和频率信息数据表格一并报送省无线电办公室。

(三)重点频段监测和频率、台站数据比对工作。重点针对公众移动通信、230MHZ数据传输、广播电视、3400MHZ-3600MHZ14.25GHZ-14.5GHZ等应用或频段开展监测和频率、台站数据比对工作,掌握频率使用情况。

(四)非法用频的核查整治。综合利用行政、技术、经济、法律等管理手段,及时查处非法用频,整顿规范无线电用频秩序,提升专项活动实效。

三、组织机构

赣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决定成立全市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核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卫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胡益禄 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李宪华 市文广局副局长

     黄伟平 市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

     谢洪涛 市移动分公司副总经理

       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胡益禄兼任,成员:邓晓、袁忠良、曾飞、王伟。

三、任务分工

(一)局综合科

局综合科承担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督导工作。

(二)局业务科

负责梳理历年来市本级发布的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文件,完成上述频率管理文件的扫描和频率数据信息填报工作;负责全市频率文件扫描PDF文档和频率数据信息EXCEL表汇总上报工作,完成全市专项活动总结材料上报事项;做好全市专项活动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对非法用频的核查整治;完成市本级广播电视频率台站的监测和数据比对工作,并在省监测站的指导下,对公众移动通信、230MHZ数据传输、广播电视、3400MHZ-3600MHZ14.25GHZ-14.5GHZ等应用或频段开展监测和频率、台站数据比对工作,掌握频率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开展查找不明电台,清除非法信号等工作,为专项活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三)县(市、区)无线电管理协管办

积极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局开展本辖区内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核查专项活动,协助做好专项活动的重点频段监测、频率台站数据比对和非法用频核查整治工作。

(四)各设台单位

自行梳理无线电管理机构发布的频率分配、指配文件,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局核对在用台站频率信息和频率批复文件是否相符,及时报送新设台站和原有台站变更信息。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5月下旬前完成)

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培训,开展宣传活动,做好专项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频率核查工作实施阶段(6月初至8月底前完成)

根据专项活动要求,主要开展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文件的整理扫描、频率信息数据表格填报、重点频段监测和频率台站数据比对、非法用频核查整治等工作。

1、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文件的梳理和扫描,频率信息数据表格填报。

向设台单位发文验证核对在用台站频率信息和频率批复文件是否相符,清理回收废弃或闲置的频率;梳理历年来的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文件;完善频率信息电子化与可视化建设,将频率规划、指配文件做成电子扫描文档,将频率数据编辑成电子文档;完成频率分配、指配信息数据填报。

1)按要求(见附件1)进行文件扫描和频率分配、指配数据填报。其中,频率分配数据是指将频率分配给一个或多个部门,在指定区域内供地面或空间无线电通信业务使用的数据;频率指配数据是指将频率指配给无线电台在规定条件下使用的数据。

2)将相关频率许可信息填写至频率指配表中相应的批文号、批文标题、批文属性、批文日期等字段处。

3)对于临时分配或指配的频率文件,使用期限为三个月以内的不予梳理。

4)对于1988年、1997年、2001年、2005年和2007年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印的《无线电管理业务手册》(工作文件选编)中的频率文件,不再对其进行梳理。

5)铁路、民航、广播电视等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发布的频率分配、指配文件,由其自行负责梳理。

6)所涉台站已撤销,业务已不存在的频率分配、指配文件,只需填报频率数据,无需扫描文件。

7)公众移动通信系统相关频率信息,无需进行梳理。

8)在2015625日之前完成文件扫描与数据填报工作,并将频率文件扫描PDF文档与频率数据库WPSEXCEL表汇总,报送至委无线电管理处。

2、重点频段的监测和频率、台站数据比对。利用全市现有的无线电监测固定站、搬移站、移动站、小型站等技术设施对公众移动通信、230MHZ数据传输、广播电视、3400MHZ-3600MHZ14.25GHZ-14.5GHZ等业务频段开展监测。通过开展无线电监测和频率台站数据比对,及时发现处理非法占用、超范围使用、跨业务使用等违规用频行为。

3、非法用频的核查整治。

以整治公众移动通信、230MHZ数据传输、广播电视、3400MHZ-3600MHZ14.25GHZ-14.5GHZ等业务频段的非法占用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非法用频清理整顿,提高用频单位遵规守法意识。

(三)总结报送阶段。(91—9月30

对本市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于91日前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迎检阶段。(101—10月30

积极配合省无线电办公室对本市专项活动工作进行检查。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专干,明确方案,强化督导,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完成。

(二)各单位应按照要求开展无线电频率数据整理和填报工作,确保重要数据项的完整和准确。

(三)各单位应做好频率、台站数据比对,确保频率使用情况核查的准确性。

(四)各单位应将本单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赣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核查专项

活动数据填报表

 

 

 

 

赣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20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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