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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赣州市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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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赣无办〔2013〕31号)的有关要求,决定从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赣州市2013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月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薛有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谭兴龙 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李宪华: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成 员: 胡益禄 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
黄伟平 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谢洪涛 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罗 隽 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下设2013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宣传月活动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总结评估工作。
主 任:胡益禄 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雷 军 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技术科负责人
黄运强 市电信公司无线中心经理
张平发 市移动公司网络部经理
王景行 市联通公司建维部经理
邓 晓 市无线电管理局综合科副科长
各县(市、区)无线电协管办主任
二、宣传重点
(一)无线电管理法制和科普知识宣传。重点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卫星固定业务通信网中设置使用移动平台地球站管理暂行办法》、《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等。宣传无线电频谱资源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国防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及其稀缺性;面向行业用频和设台单位、非规范设台用户等重点对象宣传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台站设置审批流程、频率使用规则和无线电科普知识,增进用户依法设台、守法用频的自觉性;面向无线电生产企业宣传生产、销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应遵守的无线电管理法规和无线电设备检测、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等相关内容;面向校园开展无线电频谱和无线电技术、应用等科普教育,努力推动无线电管理宣传教育进入中小学教育体系。
(二)无线电管理专项工作宣传。结合全国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全省广播电视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等年度重要的无线电管理专项工作,对设台用户、社会公众进行针对性宣传,提高用频单位对专项活动的重视,促进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无线电管理执法工作的宣传。结合近期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查处非法架设的伪基站、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器,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等一系列执法案例,通过政府信息专报、社会新闻媒体、网站等渠道,宣传无线电管理机构在规范各类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管理,加大力度查处非法设台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和正常有序的无线电频谱秩序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中的重要作用。
三、宣传月活动主要工作及分工
(一)市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
1.筹划、组织、协调宣传月工作。负责9月11日在市政府大门附近、赣州电信营业厅、市移动公司办公大楼、市联通公司大门设设置彩虹门、悬挂条幅和咨询日活动场地及短信内容的落实工作。
2.负责组织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在市中心城区南门口西园咨询日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单;在公交车站台或出租车投放宣传广告。
3.在市政府网站、赣州电视台、《赣州晚报》等媒体及时报道宣传月活动情况。
4.组织召开市直及驻市主要设台站单位用户座谈会
5.编制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简报。收集通报总结宣传活动情况。
(二)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协助做好宣传月活动广播电视的宣传,相关设台单位做好配合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的有关工作。
(三)各县(市、区)无线电协管办负责本地的宣传月活动,利用省无线电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无线电管理宣传展板、易拉宝在城区中心地域进行宣传,协调各电信运营商在当地设置彩虹门和悬挂条幅。具备条件的也可组织电信运营商在当地城区开展咨询宣传活动。
(四)各电信运营商负责宣传短信和县(市、区)主要营业厅彩虹门、条幅宣传(可用飞字广告代替条幅)。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制定当地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保证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二)形式多样,突出重点。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应围绕中心、与当前无线电管理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三)认真审查,注意保密。要强化保密意识,凡是涉及国家秘密范围内的事项,一律不得宣传报道。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经验,建立健全宣传渠道,进一步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同时注意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相关素材将列入年度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考评内容。
联系人:邓晓,联系电话:8391606;传真:8391608;邮箱:wxdglj@ganzhou.gov.cn
附件1: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手机短信;
附件2: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标语口号;
附件3: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电视台滚动字幕
附件4:彩虹门和宣传条幅实施方案
附件1: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手机短信
一、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短信定时发送内容:加强无线电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和谐有序的电磁环境。感谢你对无线电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二、发送对象:赣州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和VIP金卡银卡手机用户。
三、发送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9:30分。
附件2: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标语口号
一、无线电管理工作类
1、遵守《无线电管理条例》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依法加强无线电管理,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
3、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持和谐电磁环境
4、净化电磁环境,共同造福人类
5、家家都用无线电,人人都要守法规
6、加强无线电管理,保障无线电通信安全
二、无线电频率资源保护类
1、无线电频谱与土地、水、矿藏一样,都属于国家资源
2、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好无线电频率资源
3、无线电频谱是稀缺的自然资源,国家实行有偿使用原则
4、无线电频率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转让、出租
5、珍惜频谱资源,维护电波秩序
6、珍惜频谱资源,服务和谐社会
三、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类
1、严禁擅自设置电台,私自占用频率违法
2、加强无线电管理,严禁非法设台
3、坚决打击无线电作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触犯国家《刑法》
5、依法查处私设电台,保护合法电台权益
6、依法保护合法设台,坚决取缔非法设台
附件3: 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电视台滚动字幕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二十周年!
2.良好电波秩序,需要你我共同维护,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3.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促进无线电事业发展。
4.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5. 加强无线电管理,净化电磁环境,保障通信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6. 依法管理无线电频率资源,遵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7.现代生活离不开无线电频谱,请共同维护良好的电波秩序。
8. 维护电波秩序,保障空中“高速公路”畅通。
附件4:彩虹门和条幅实施方案
一、中心城区
(1)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西园彩虹门条幅:
(正面):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二十周年!(背面):依法加强无线电管理,促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
(2)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本公司营业厅大门彩虹门:
市电信公司彩虹门:
(正面):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二十周年! (背面):贯彻《无线电管理条例》,保护频谱资源,保障无线电信息安全畅通!
市移动公司彩虹门:
(正面):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二十周年! (背面):科学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市联通公司彩虹门:
(正面):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二十周年! (背面):有效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各县(市、区)无线电协管办负责本地的彩虹门和条幅,有条件的可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可从附件2、附件3中自行选定。
三、市电信公司负责赣县、兴国、于都、宁都、瑞金、会昌电信公司营业厅大门彩虹门和条幅;市移动公司负责上犹、崇义、大余、信丰、南康、安远移动公司营业厅大门彩虹门和条幅;市联通公司负责石城、寻乌、定南、龙南、全南联通公司营业厅大门彩虹门和条幅;宣传内容可从附件2、附件3中自行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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