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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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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

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各县(市、区)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广电新闻中心: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联无函2013296号)及省工信委、省广电局《关于开展全国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赣工信无字2013367号)精神,决定开展全市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提高广播电视设台单位守法用频、依法设台的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广播电视系统频率和台站管理规范,分类处理并逐步消除B库(2012年全市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台站数据库)中的广播电视台站;促进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逐步消除B库中的广播电视台站,建立健全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机制。

实地核查全市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对B库中的广播电视台站进行分类处理,联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力量,在国家政策法规文件的框架内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解决B库中广播电视台站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消除B库中的广播电视台站。通过专项活动集中清理,推动建立广播电视台站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二)开展在用广播电视发射设备专项检测。

根据专项活动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检测工作实施方案,按规定的比例对广播电视设备进行检测,核实广播电视台站技术参数,为专项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广播电视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广播电视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见附件1)。

全市广播电视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专项活动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活动工作,协调相关各方完成B库中广播电视台站的清理整改,指导、检查、督促专项活动各阶段工作;组织考核验收工作。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活动工作要在学习贯彻落实工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知》的基础上,采取核查、清理整改、验收总结的方法进行。

(一)  核查阶段(820-9月10

   2012年全市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和文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照A库、B库中的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核查登记表(见附件2),共同对辖区内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B库。核查内容包括:是否取得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频率批复,是否取得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的电台执照,设台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时缴纳频率占用费,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技术参数等情况。

市无线电管理局要充分利用无线电监测固定、移动系统对广播电视信号进行专项监测,及时排除有害干扰。开展专项检测工作,核实台站技术参数。

各县(市、区)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和文广局对核查情况进行梳理归类,并于99日前将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核查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市无线电管理局和市文广局。

(二)  清理整改阶段(910-10月10

   市无线电管理局和市文广局对存在问题的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进行分类处理。

   1、根据《无线电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未取得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频率批复的台站进行清理,由市文广局下发通知书,责令设台单位限期补办频率使用手续,并督促其办理电台批复手续。对逾期未办理频率批复手续的,以及没有频率批复非法设置广播电视发射台的,由市文广局和市无线电管理局依法处理。

2、严格执行《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相关设台审批规定,对有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频率批复但未办理无线电台设台审批的,由市无线电管理局责令设台单位限期补办设台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由市无线电管理局和市文广局依法办理。

3、根据《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对已取得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频率批复但发射功率等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台站进行清理。由市无线电管理局联合市文广局下发通知书,责令设台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于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处理。

市无线电管理局对经检测技术指标合格,频率批复手续到位,设备技术参数符合核定要求的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及时办理设台审批手续后,纳入A库管理,颁发电台执照。

(三)验收与总结阶段(1010-10月30

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专项活动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各县(市、区)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各县(市、区)文广局1015日前分别向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广局上报工作小结。

五、有关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活动工作,根据全市广播电视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活动工作取得成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无线电管理局 袁忠良

联系电话:8391607

   电子邮件:wxdglj@ganzhou.gov.cn

联 系 人:市文广局科技科  宋绿林

联系电话:8388387

   电子邮件:tv797@126.com

 

   

  

 

 

 

 

赣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3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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