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核查的通告
为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我市无线电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12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查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已设置使用的各类无线电台。(含各类通信基站(固定台)、直放站、转信台;无线集群、无线接入、扩频通信、遥控、遥测、数传电台;航空、机车、船舶制式电台、无线电对讲机;广播、电视(差转)台、微波、雷达、卫星地球站及国家规定须办理使用执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二、核查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5月底,各设台站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查,按规范格式要求整理相关台站资料,报送市无线电管理局。
(一)已取得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台站,设台用户对照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表进行自查,已注册台站参数有改变的,重新填报《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表》,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国无管表2)一并送达我局。
(二)未取得合法无线电台执照的已设无线电台站,设台站单位和个人应尽快联系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无线电协管办公室,并按规定补办无线电台站设台手续。涉及到台站数据资料填报的,请与我局业务科联系申报所设台站资料。
三、相关事项
(一)各类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可从省工信委网站(网址:www.jxciit.gov.cn/Category_443/Index.aspx)下载或到市无线电管理局领取。
(二)请各设台单位和个人认真开展无线电台站自查,按照台站设置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做好整改工作。
(三)无线电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无线电管理处:0791-86215176
市无线电管理局:0797-8391607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北楼23层,局电子信箱:wxdglj@ganzhou.gov.cn
县(市、区)无线电协管办电话:赣县4443896;于都县:6232278;
兴国县:5322187;宁都县:6938872;石城县:5792289;瑞金市:2526915;会昌县:5628897;安远县:3726768;寻乌县:2831035;
全南县:3631632;龙南县:3512991;定南县:4293757;信丰县:3334391;大余县:8722833;南康市:6612152;上犹县:8523326;
崇义县:3812129;章贡区:8292824。
附件:1.江西省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自查登记表
赣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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