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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非法工伤代理 维护工伤职工权益——致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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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

近期,我省有些地市发现部分医院周边存在非法代理人员,以帮助工伤职工获取更高赔偿款为由,诱导签订私下协议并收取高额费用。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局特提醒各工伤职工及其家属远离“非法工伤代理”,谨防上当受骗。

一、办理工伤业务方便快捷

已依法参保缴费的单位及建筑项目职工发生工伤后,可按规定流程前往所属行政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完成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可至所属行政区工伤保险业务经办部门办理工伤待遇申请。工伤认定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满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统一标准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客观公正、程序公开透明,切勿轻信“非法代理”可操控鉴定等级的不实说词。

二、工伤待遇标准明确统一

江西全省范围内,工伤医疗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工伤待遇项目、计算标准是统一的。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及应享受待遇金额,由法定程序和专业机构依法确定,不会因为“非法代理”的介入而改变。委托“非法代理”代办不仅不会增加工伤待遇金额,还将额外承担高额服务费,造成经济损失。

三、警惕风险远离非法代理

工伤职工及家属因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待遇申领流程等流程不熟悉,容易成为“非法代理”的欺诈目标。用人单位负有协助受伤职工依法提出申请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任何以“代办工伤认定”“提升鉴定级别”为噱头的个人或机构,均涉嫌违法欺诈。

社会各界可通过官方渠道对“非法代理”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工伤职工如需法律帮助,建议选择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可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切勿因轻信“非法代理”而损害自身权益。

咨询与举报电话:0797-8991677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供稿部门:工伤保险科

编校:彭文星

审核:杨琼

监制唐芳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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