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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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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工程,应当由地面建筑设计单位(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承担设计;单独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人防专业队工程及人防指挥所工程,应当由具备人防专业设计资质单位设计。
人防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单位名录: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1
江西省人防工程设计研究院
肖斌
0791-
87560110
13065163206
2
惠州市人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陈文辉
(赣州办事处)
0797-
8235386
13979768091
3
广东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吴永炉
(江西分公司)
0791-
88505077
1360706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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