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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赣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辖区内所有县(市、区)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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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州市消费维权工作传来喜讯,全市辖区内所有县(市、区)均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消保委)。这一里程碑式的成果,标志着赣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入了新征程,为广大消费者撑起了一片坚实的权益保障天空。

近年来,赣州市消保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净化市场环境,努力为全市广大消费者创造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得到了广大消费者信任和社会各界好评,连续六年获评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赣州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县(市、区)消保委的全覆盖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全市各级消保委将切实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各项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赣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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