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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南康区2024年35千伏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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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供电分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南康区2024年35千伏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南康区十八塘乡、隆木乡、坪市乡负荷增长需求,减轻电网运行压力,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及运行灵活性,结合江西华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南康区2024年35千伏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供电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康区十八塘乡、隆木乡、坪市乡。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1、十八塘35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新增10兆伏安主变一台,新增10千伏出线间隔6个

    2、隆木35千伏变电站输变电工程                 

新建隆木35千伏变电站1座,安装6.3兆伏安主变(利旧),新增10千伏出线间隔2个,新建坪市-隆木35千伏线路工程10.5公里,坪市35千伏变电站扩建35千伏出线间隔1个,改造35千伏出线间隔1个。   

四、项目总投资127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2312-360700-04-01-114347)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 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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