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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国能南康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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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国能南康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缓解南康区电力紧张,提高南康区环境质量,促进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南康区工业经济发展,结合国咨(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国能南康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国能生物(赣州)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康区太窝乡傲塘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建设2×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1×15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的辅助生产和附属设施,可对外提供工业蒸汽90t/h,配套建设16.2公里厂外供热管网。新建一座110千伏升压站,新建一回110千伏送出线路接入国网110千伏三江变,线路全长7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6919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码:2311-360700-04-01-500631)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311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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