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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南康区三江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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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南康区三江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赣州开发区赣粤产业合作区及周边的用电发展需求,解决三江220千伏变电站主变“N-1”问题,优化周边配电网网架结构结合江西大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南康区三江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康区朱坊乡胜利村格力基地南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三江220千伏变电站新增180兆伏安主变1台,新增10千伏出线间隔10装设并联电容器组3×8兆乏,建设配套继电保护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223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六、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七、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2306-360700-04-01-809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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