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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会昌县塔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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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来《会昌县塔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会昌县西南部新增负荷需求,解决35千伏林岗变重过载问题,优化10千伏网架,提高供电能力及可靠性,结合江西大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会昌县塔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会昌县文武坝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1.变电工程

新建塔丰110千伏变电站1座,安装1×50兆伏安主变110/35/10千伏线路出线分别为2/2/10回装设并联电容器组1×(3.6+4.8)兆乏

2.线路工程

新建110千伏九西线π入塔丰变线路5.15公里。其中九州-西江π入塔丰110千伏线路(九州侧线路)长2.65公里九州-西江π塔丰110千伏线路(西江侧线路)长2.5公里

3.配套建设继电保护及光纤通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462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2306-360700-04-01-364478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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