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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改作风提效率十二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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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改作风提效率文件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城管系统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切实增强我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市城市管理局做出如下承诺。

一、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局系统主动公开的信息, 5个工作日内在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上发布,并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大力精文简会。力争2017年市城管局文件数量精简30%以上,重要文件原则不超过4000字,其他文件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会议,局党委会及局长办公会控制在半天以内,一般性会议控制在90分钟以内。局主要领导讲话稿字数不超过5000字、时长不超过30分钟,其他局领导讲话稿字数不超过4000字、时长不超过20分钟。

三、快速办理公文。特急、紧急文件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文件3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文件经领导签批后2个小时内转相关单位办理;特急、紧急文件在呈签时同步转相关单位办理。局系统起草的公文2个工作日内送审,急件1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急件即刻办理。公文经签发后24小时内印发,急件即刻印发。对较为简单的请示事项1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比较重要的请示事项,除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外,3个工作日内召开协调会,5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提高决策质效。拟列局党委会及局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分管局领导要牵头召开会议充分协调,未经协调不成熟的议题一律不上会,提高全局议事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五、提高办信效率。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信访诉求做到当日受理(或不受理告知),及时转交办。一般事项10个工作日调处办结;复杂事项30个工作日内调处办结。

六、狠抓项目落实。建立城管系统工程项目督查台账,每月完成一次现场督查,督查情况通报呈送相关领导,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七、提高市政设施完好率。突发性的市政排水设施损坏、塌陷、堵塞、污水外溢,12小时内组织人员疏通、维修;市政井盖丢失、损坏, 12小时内更换。定期检修路灯,保证路灯亮灯率达到部颁标准。一般线路、开关故障24小时内排除;重大线路、开关故障,72小时内修复;因外因造成不能及时修复的,则工时顺延。

八、提高绿化验收和技术服务水平。对园林绿化工程专项验收项目, 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资料齐全、绿化指标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接到技术指导服务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做好中心城区水域保洁。中心城区章贡两江水域内,保证及时围网拦截、清理上游漂入垃圾。汛期之外,保洁范围内可视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

十、限时受理投诉。12319城管服务热线全天候接听咨询、投诉,对投诉问题做到30分钟内受理,昼间2小时内转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回复回访投诉人。

十一、提高审批效率。将店招广告审批,临时性户外广告审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收费金额1000元以下的开挖城市道路审批,改变绿地规划和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等五个审批事项的决定权下放给窗口首席代表。

十二、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着装整齐、亮证执法、语言文明、举止规范、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接到投诉,昼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处理;职权内,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职权外,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单位。

本局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12319),接受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发现违反上述承诺以及其他作风不实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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