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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市容监督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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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我局直属1-7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15名男性市容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奉献精神。

     2、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3、男性;身体健康;年龄18-45周岁,即197041日(含)以后至1997331日(含)以前出生。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市容监督员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531617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八一四大道89号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四楼人力资源科。

     3、联系电话:8181180

     三、报名方式

     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1、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查验,并交1份复印件。

     2、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如未被录用,以上资料恕不退回。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51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三)面试(面试时间待定)。

     1、对报名初审合格的人员,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

     (五)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聘用

     对拟招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赣州市城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待遇同等现有市城管局直属1-7大队市容监督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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