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对象 |
民政服务对象;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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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内容 |
共性普法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赣州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2025年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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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普法内容 |
拟重点普及法律法规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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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
养老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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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 |
社会事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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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 |
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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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
社会组织管理和基层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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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 |
社会救助科 |
普法计划 |
重点举措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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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会前或会中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
2025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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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观看网络庭审直播或开展现场旁听庭审活动至少1次。 |
2025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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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平安建设主题宣传月等契机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 |
2025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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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计划 |
前往养老机构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讲,提高和增强老年人反诈意识和能力。 |
2025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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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各婚姻登记机关宣传展板、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等,大力宣传普及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 |
2025年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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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不少于1次。 |
2025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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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市属社会组织“强基赋能”综合能力建设培训班暨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会,对《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进行普法宣传。 |
2025年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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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
2025年3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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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志愿者 队伍建设 |
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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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阵地及 载体建设 |
官方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民政服务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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