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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和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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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社机关各科室、市社直属各企业:

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又值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庆,各类庆祝活动较多,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让供销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双节及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风险意识

中秋佳节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日益临近,大事喜事要事在近期高度集中,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迎大庆、保稳定、保安全进入攻坚期、关键期、敏感期,同时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和事故防控的关键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义重大。

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各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从强化“四个意识”的高度,守初心、担使命,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在“双节”之前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对安全生产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针对节日安全特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领导干部要带头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节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我市旱情、汛情及防火、防台风形势严峻,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密切关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有针对性地持续性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仓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查看各直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规章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安全设施设备等是否落实到位,完善隐患台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制度整改期限,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企业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力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和安全巡查制度,严厉打击违规贮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格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管理,完善汛期高温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器材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坚持排查和整治相结合,做到横向道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等,以高层建筑、对外出租门点仓库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排查并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组织对所辖区域范围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可有效应急,督促对外出租场所的承租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值班值守,提高防范能力

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落实应急准备措施,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设备物资等落实到位,保证一旦发生事故,能反应迅速地开展救援工作,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

                           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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