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赣州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跨部门协作运行机制。近日,赣州市国防动员办、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赣州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联审联批联验及对账核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23条,分为5个部分:
一是总则部分。对《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定义和适用原则进行了阐述。明确“结建”联审联批联验及对账核查是为及时发现问题、规避问题,有效促进各有关单位互通信息、联动配合、提质增效而实施的相关办法。同时,为避免县(市、区)对“民用建筑”范围理解产生偏差,强调了民用建筑是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含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个人建房项目、工业建设项目中的非生产性用房)。
二是联审联批联验机制和程序部分。主要从出具人防工程设计条件、审查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办理人防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理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和备案集成、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等8个环节逐一阐明人防联审联批联验涉及全部操作流程,环环相扣,层层把关,通过联审联批联验的方式杜绝绕过人防审批、验收及备案问题。
三是对账核查机制和程序部分。明确了对账核查机制的运行规则、相关单位的对账核查责任和义务,包括实时共享信息,建立联审联批联验信息汇总台账,定期对账规定,加强衔接配合,落实保密要求等。
四是核查问题分类及处置办法部分。对通过对账核查发现的问题分成了8大类,包含问题的定义、适用情形、责任主体及对应的处置方式。
五是附则部分。规定了《办法》实施时间,废止了以往2个地方性人防审批文件,将本《办法》作为今后赣州市人防审批、监管的统一规范文件。
《办法》对人防审批各环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表述,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体现了较强的改革创新性特征。《办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出台,既是进一步深化我市人防政务服务领域改革的具体措施,也是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规范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将有效推动全市人防审批和监管高效衔接闭合机制更加完善,为人防联审联批联验及对账核查机制在赣州落实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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