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

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20条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标准化条例》

访问量:

近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标准化条例>进一步推动全市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标准化条例》,进一步推动全市标准化工作。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加强普法宣传,将《条例》列为“八五”普法计划,提升企业和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推动各地政府成立标准化议事协调机构,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标准化人才培育,完善标准化激励政策。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我市“两城两谷两带”、农业农村、现代服务业、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制定优势领域标准,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鼓励各地围绕本地区特色产品(服务)、传统技艺等特殊需要,开展市级地方标准研制。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三是推行“江西绿色生态”标准。鼓励我市各类机构积极参与“江西绿色生态”标准制修订,推广“江西绿色生态”标识,支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对制定或执行“江西绿色生态”标准的企业在品牌创建、质量奖评审等工作中给予政策倾斜。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采购执行“江西绿色生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四是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全面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对标达标、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标准化示范试点、标委会建设等标准化活动,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

五是加强标准服务和监督。深入开展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加强与各级标准化机构的合作交流,推动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我市,推进各类标准化服务与产业融合发展。建立标准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开展地方标准复审。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双随机”检查。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附件: